【关注】《湖南省实施〈中医药法〉办法》助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见成效
本文原载《湖南日报》11月3日11版
作者 张春祥 罗慧婷 王艳姿
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前来就诊的患者在认真学习《中医药法》。
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知名专家胡学军教授参加《中医药法》宣传义诊活动。
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专家赴澧县开展庆祝《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宣传义诊活动。(本文图片由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提供)
11月1日,是《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简称《湖南省实施〈中医药法〉办法》)施行两周年的日子。
两年来,湖南高站位顶层设计,配套制度更加完善,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在法律的坚实护航下,湖南以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为抓手,全方位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成效初显。
出台系列法规政策,体现湖南特色
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按照国家部署,充分发挥特色优势,将《中医药法》中关于促进中医药发展的要求转化为具体政策举措。
相继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明确湖南省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范围的通知》《关于开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试行措施的意见》《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促进湖南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公布湖南省道地药材目录(第一批)的通知》等一系列鼓励和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文件,为《湖南省实施〈中医药法〉办法》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法律法规的坚实护航下,湖南中医药砥砺奋进,蓬勃发展。
为统筹做好中医药发展工作,2021年湖南建立了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委、省政府20个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今年升格为由省长任组长的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在上一轮机构改革中,省中医药管理局增设中药发展处。
全省14个市州全部建立市级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州卫生健康委均设置中医药管理科室,绝大部分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设有中医药管理股室,中医药统筹协调能力明显增强。
《中医药法》护航,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两年来,《湖南省实施〈中医药法〉办法》得到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有了显著提升,中医药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去年底,湖南获批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围绕中医药强省和示范区建设,多个省直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包含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9个示范区配套建设工作方案及其他支持示范区建设的27个政策文件,绘就了中医药改革建设的设计图与施工图,标志着湖南中医药发展进入快车道。
中医药服务能力位居全国前列。全省现有中医类医院床位数6.7万张,居全国第4位;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0.87张,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每千人口卫生医疗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0.45人,居全国第5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比29.66%,居全国第7位。2021年全国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湖南排第5名,创历史新高。
中医药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全省中药材资源品种数4667种,位居全国第四;中药材蕴藏量位居全国第二,是全国8个中药材种植基地省份之一。全省现有中药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单品种23个,居全国第一方阵。省委、省政府将中药产业链列入全省20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之一,中医药全产业链年产值达1080亿元。
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全省现有独立中医药研究机构2所,附设中医科研机构30所,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1个,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2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单位5个,国家和省级重点研究室26个,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传承工作室151个。先后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10余项,其中5个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励。
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省现有中医药高等院校2所,开设有中医药类专业的其他院校24所,在校中医药专业学生3.6万人。全省现有国医大师刘祖贻、孙光荣、熊继柏、潘敏求,全国名中医王行宽、尤昭玲、袁长津,省名中医174名、基层名中医(含农村名中医)118名。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中医药发展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期间, 全省中医药系统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湖南省实施〈中医药法〉办法》,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为总抓手,进一步深化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中医药医保和服务价格管理、中药管理创新、中医药评价体系“四项改革”,实施中医药服务提质、神农人才、科技创新、产业振兴、文化弘扬“五大工程”,开展中医药基层惠民、中西协同、海外传播、质量保障“四项行动”,加快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健康湖南、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实现由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的跨越式发展!
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湖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根据省中医药局有关精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医院党委高度重视,将《中医药法》列入医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开展《中医药法》实施专题培训活动,并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此外,组织全院职工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知识竞赛活动,共有900余名职工及学生参加竞赛,其中200余人获得“普法宣传员”证书,400余人获得“学习达人”证书。
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设置《中医药法》宣传专题、专栏。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海报、摆放宣传展架、发放宣传手册、设立宣传专栏、LED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在院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宣传。
开展义诊与宣传相结合活动。6-7月,医院先后组织专家赴常德市石门县、临澧县、澧县、津市、安乡县进行巡诊活动,发放《中医药法》宣传手册;在医院门诊、岳麓区望月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常德汉寿等地,开展庆祝《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宣传义诊活动。
医院制作了《湖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实施2周年宣传海报,开通《中医药法》宣传直通车。10月份起,先后在416、228路两条公交线车身投放公益宣传,在109路等10条公交线路共200台车的上下车电视屏上轮播宣传海报;同时在地铁2号线1列车厢拉手上投放公益宣传,在地铁2号线全线车厢电子屏,以及户外电子屏上“千屏轮播”宣传海报。
开展全省中医药知识竞赛。10月31-11月2日组织全省线上开展《湖南省中医药知识竞赛》,近300万人次参加竞赛答题,深入推进了中医药行业“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普及了中医药知识,营造了依法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