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以实践探索非遗教育与学科建设之路
非遗是一门实践的学问,在实际工作中也是实践在先,而后才有政策法规和学术研究;同时它也是一个横向领域,跨越了多个学科边界。因此,非遗学科建设首先要立足实践。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组织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委托高校和相关机构面向非遗项目的持有者和从业者开展多种类型的针对性教育活动,帮助非遗传承人群“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增强了文化自信,提高了保护传承水平,提升了可持续发展能力。该计划在非遗教育方面进行了实践探索,发现了问题,积累了经验,为非遗传承人群培养以及非遗学科建设提出了要求、设想和建议。
关键词
非遗教育;学科建设;实践;研培计划
一、中国非遗保护实践探索
自2001年昆曲列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至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已走过20年的历程。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2004年全国人大批准中国加入《公约》,2006年《公约》在中国生效。在这段时间内,我国昆曲、古琴艺术、蒙古族长调民歌、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等四个项目先后入选“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可以看出,非遗保护在中国经历了先有项目入选名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公约》及《公约》在中国缔约生效的过程。
从国内非遗保护工作的实践来看: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同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2006年5月,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遗名录,2008年、2011年相继公布第二批和第三批国家级非遗名录;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下称《非遗法》)实施;2014年11月,国务院公布第四批国家级非遗目录,并将名录名称规范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由此亦可看出,中国非遗保护的指导思想、实践举措和相关法律法规是相伴而生、相互促进的。
在名录体系设置方面,我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所不同。《公约》中的非遗包括五个方面, 而我国《非遗法》中的非遗包括六项(增加了“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中的非遗项目则分为十类。同时,《公约》建立了三个相关的名录名册,即“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优秀实践名册”,而我国目前仅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此外,《公约》里没有“代表性传承人”这个概念,我国则提出了“代表性传承人”的概念,并建立了相应的四级非遗代 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由此可见,中国的非遗保护是实践工作走在前面,并在实践当中逐渐摸索推进的。先有实践 探索,再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政策法规,而学术研究则紧随其后。非遗保护是一门实践的学问,要用实践去推进各项工作,边实践边研究,不可能停下来先研究如何去建立学科和理论体系,再来指导和开展工作。
非遗保护也是一个横向领域。《200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统计框架》提到,我们不能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看作一个离散的文化活动或生产领域,但它的确存在于《文化统计框架》的所有文化领域之中,因此它被作为一个横向领域来表述(见图1)。如果严格按照现有的学科分类,目前非遗还不是一个学科,因为我们无法确定它的边界,但非遗保护的学术理念把相关学科联系在一起, 已经大致形成了一个没有分际的、跨学科的学术共同体。
因此可以说,在研究如何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科建设时,我们需要特别注意两点:一是实践走在前面;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横向领域。
图1《200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统计框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涵盖领域
二、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的实施与成效
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下称“研培计划”),便是一项“实践在前”的非遗教育项 目。该计划由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筹部署,各地文化、旅游、教育、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牵头管理,相关院校和机构共同参与实施。用《公约》中的语言来讲,就是由缔约国政府作为实施部门所开展的非遗保护措施,符合《公约》所提出的“在国家一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要求。《操作指南》第81条指出:“缔约国应采取必要措施,提高社区、群体和有关个人对其自身的非遗以及《公约》重要性和价值的认知,以使该遗产的持有者从该准则性文件中充分受益。”事实上,我们所做的所有工作都可以用《公约》语言来表述。
研培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帮助非遗传承人群“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增强文化自信,从而提高非遗保护传承水平,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在这里,非遗传承人群不仅包括各级代表性传承人,也包括项目的持有者和从业者,从而最大程度地覆盖了非遗保护传承的广大人群。同时,考虑到很多项目的保护工作者对项目保护传承也具有直接影响,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把部分从事项目保护的管理人员纳入研培范围。
目前,我们的实践探索只针对传统工艺类和传统表演类非遗项目展开,还没有向非遗十大门类全面铺开。与非遗中的其他门类项目相比,传统工艺和传统表演这两类项目与社会的接触是最为密切的,而且其从业者大多是职业性的。这两类传承人以此谋生,每天都在实践,他们要面对这个高速变化的社会,其产品、作品要不断适应满足人们审美需求的变化,才能够在市场中生存。不言而喻,他们对于提升自己技能的需求也是最为迫切的。
面对项目保护传承的实际情况和传承人群的具体需求,研培计划提出了“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的目标。“强基础”是要加深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了解,加深对本地区、本民族文化传统的 认知和理解,目标是促进传承人群洞悉当地文化,强化对所承担项目知识技艺和流变脉络的认知与把握,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简言之,就是让非遗项目的持有者知道自身文化的价值。“拓眼界”是要了解时代变迁所带来的审美观念变化和社会需求变化,了解国内外相关行业的动态。“增学养”则是增强传承人群在文化、艺术、材料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创造条件使其掌握新的工具和方法,尤其是在当今新媒体时代还需要强化网络方面的技能。
在教学方式上,研培计划有效利用了高校的学术和教学资源,组织传承人群到高校去学习非遗保护理念,让他们认知自身遗产的价值,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研究技艺,开展交流研讨与实践。很多传承人从小学艺,没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其中有些人从来没有走出过大山。我们把这些人请到大学里面去学习,感受大学的教育。他们进入大学以后,走进图书馆,走进教室,跟老师们学习,如饥似渴地汲取知识。同时,在与高校师生的交流中,他们也感觉到本民族、本地区的文化受到重视,极大地提升了他们的文化自信。
在招生方式上,研培计划采取了按项目类别招生和整建制招生两种方式。按项目类别招生,是根据研培班专题,在相关项目所在地开展多地招生,目的是增强教学针对性,促进同一类项目在不同传承社区之间的交流。整建制招生,则是集中招收一个地区或一个社区的传承人群,以便整体提高该地区或社区非遗项目的传承能力,在该社区产生持续而广泛的影响。这两种方式招收的所有学员,均由地方主管部门遴选推荐,并经由承担研培计划的院校审核确认。部分研培院校还会在开班之前实地走访调研,与当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参训学员。
五年来,研培计划从试点起步,规模和影响不断扩大。2015年,文化和旅游部启动研培计划试点,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了23所高校参与。随后,文化和旅游部不断总结经验,制定工作指南,印发规范性文件,逐步扩大参与院校范围。到2020年,参与院校已达121所,实施部门也从文化和旅游部一家,到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个部门联合实施。五年来,中央财政累计投资5亿元,共举办各种研修研习培训849期,培训学员3.2万余人次。如果加上各省、区、直辖市实施的本地区的研培工作,全国参与研培人数已经超过了10万人次。至2019年底,“十三五”规划中所设定的培训传承人群10万人次的目标已提前完成。可以说,该计划是迄今为止我国通过大学系统实施非遗培训的最大规模的文化教育工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这一研培计划也予以高度认可,并在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直接支持。
研培计划是中国在非遗保护领域的一项全新实践。在最初启动实施的时候,社会上曾经出现过若干质疑。比如,传承人能不能进入大学学习?为什么要把传承人带进大学去学习?大学懂不懂非遗教育?大学教育会不会改变传承人及项目的真实性?我以为,传承人能不能走进大学,是不应该成为问题的。首先,每个公民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在传承人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传承难题时,国家应该予以帮助、支持和扶持。事实上,传承人很渴望进入大学学习,大学也非常欢迎传承人的到来。其次,要相信我们大学的教育水平和大学教师对待非遗的态度。非遗保护工作业已开展多年,诸多高等院校也已开展非遗研究和教学实践多年,高校教师高度尊重非遗保护理念,小心翼翼地严守着非遗传承和创新的边界。至于大学教育会改变传承人及项目的真实性的说法,更是站不住脚。试想,因为担心传承人接受了大学教育,非遗项目的表现形式就可能要改变,他们自身要变味而不再具有乡土性,就可以理所当然地地禁止这些传承人走出大山去接触现实社会吗?外部世界一直在变化,我们应该让传承人内在于这些变化之中,创造条件使其项目能够与自然和历史保持良性互动,以实现活态传承和新的再创造。尤其是传统手工艺人和传统表演艺术者等的职业传承人群,就更是如此,因为他们首先要去获得生活保障。如果盲目要求传承人囿于原来的产品形式中,不考虑受众,没有了学徒,他们的生活将如何延续,技艺又将怎么传承?更何况,传承人的生活改变与手艺传承的再创造,是传承人不可剥夺的权利,我们必须予以尊重, 而不能要求传承人“不动”。这种变动可能会导致他放弃或丢失某些原有技艺,但也有可能会促使他创造新的流派。传统戏剧中的众多流派和丰富剧种,其实就是非遗流变的结果。毋庸置疑,上述疑问的产生体现出人们对非遗保护这项事业的强烈责任感、使命感,只不过他们更多的是从物质遗产保护的角度来看待非遗保护的,忽略了非遗的活态传承这一根本特点。随着研培计划的深入实施,很多人的意识已经逐渐转变,质疑之声越来越少了。
在实施研培计划的过程中,我们不断完善工作体系,先后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的通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等工作文件。这些文件明确提出了研培计划的工作原则:要遵循《公约》和《非遗法》的原则和要求;要坚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保护理念,注重弘扬非遗的当代价值,推动非遗融入现代生活;要尊重传统文化和民族习俗,尊重非遗项目的基本文化内涵;要尊重传承人群的主体地位,尊重传承人群保护、传承、开发和再创造的权利。此外,我们还强调“重视青年人在实现非遗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注重保持和扩大传承人群”,让更多的年轻人得到培养。以上种种工作原则的制订,旨在指导研培计划的顺利开展,实际效果是不错的。
上述文件还框定了研培计划的实施范围、实施重点,明确了工作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要求,提出了教学组织与管理方案等。在教学上,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要求参与院校积极开展前期调查和研究,深入了解项目传承情况和传承人群的实际需求,再结合院校资源特色,有针对性地设计教学课程。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要根据参训学员的教学反馈,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用学员能够接受的方式解决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在教学过程结束后,我们还要求研培高校对教学成果进行自我评估和总结,为下次教学提供参照。
学员回访是研培计划的一个重要环节。按照研培计划的要求,参与院校在培训结束一年内,要对 学员及其所在社区进行实地回访。这实际上是把大学和社区紧密地联结在一起了,旨在形成一种研 究与实践的良性循环结构:传承人带着技艺走进学校,学习文化理论知识,解决传承难题,获取发展动 力,带动社区发展;大学里的学者通过回访,走进传承人所在的社区,开展更深入的交流,接触到更多的田野资料,对非遗传承有了更深层次、更实际的理解,还可由此找到实训基地,与社会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密,有助于更好地发挥高校在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与此同时,研培计划也为培养中国非遗保护传承专家队伍提供了有益尝试。在对传承人进行研培之外,我们还专门邀请联合国教科文亚太培训中心对研培计划的教师开展《公约》培训。迄今为止, 至少有近200人次骨干教师参加了相关培训,其中在上海举办过4个培训班,在苏州举办过2个培训班。我们还利用各种机会,加强对研培教师的培训,并要求在研培课程里讲解《非遗法》《公约》等。这些来自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教师,已经在不同程度上成为各地非遗保护传承的中坚力量。
我注意到,部分院校已在实施研培计划的过程中逐步总结出了一套研培工作经验。“十三五”期间,江南大学承办了13期研培班,他们提出“只有站在时代进程和国家发展的高度,明确非遗研培工作的初心和目标,才能把研培计划的责任更好地落实到实践当中”,并总结出研培技术线路图,从围绕目标的前期准备(项目申请、教学设施、师资培训、教学方案、生活安排、学员遴选),到项目的组织实 施,再到培训的成果发布与验收,形成了一整套有详细的步骤安排和目标效果的体系(见图2)。广西艺术学院坚持“让非遗在日常生活中振兴”的教学理念,强调让非遗在带动就业、提高收入、改善生活等方面发挥作用。他们指导传承人创作新产品,把原来只局限于本县本乡的非遗项目,努力推广至全国乃至世界。他们为自己设定的目标是,非遗研培不仅要使传承人提升个人技艺,还应该帮助他们处理好邻里关系,重塑其归属感、家园感,为整个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提供一定的支撑。
图2 江南大学研培计划项目实施技术路线图
我们曾委托相关单位对研培计划实施成效进行了专门的课题研究,以便做到心中有数。课题研究单位将研培计划对研培学员的作用和影响归纳为五条:(1)“唤醒”参与者的文化意识,增强文化自觉,形成文化自信,提高了传承人群的综合素养和保护传承热情,这是研培计划所发挥的最大作用;(2)开拓传承人群的眼界,实现素养、能力、效益的“三提升”;(3)帮助部分传承人解决技术与材料的制约瓶颈;(4)实现了传承人群地位的“再确立”;(5)将非遗保护与精准扶贫、关爱特殊群体等国家制度予以融合,加强学员间的横向联系,以实现传承人群之间的互帮互助、共同发展。
上述课题研究还表明,研培计划对整个非遗保护工作有着积极影响:(1)研培计划推动了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内涵式发展,提升了非遗保护和管理水平,促进了非遗保护理念和理论研究走向深入,丰富发展了非遗保护的中国经验;(2)研培计划是一次非遗保护理念与理论的再教育、再学习、再提升,廓清了参与各方对当前非遗保护理念、理论的认识;(3)研培计划以能力建设为枢纽,深化了对非遗保护与市场关系的认识,实现了非遗保护从以“人”为中心的研培工作,发展为以传承人群为核心的保护体系“重构”;(4)研培计划凝聚了更多社会力量协同参与非遗保护实践,更多的高校、研究机构、宣传力量、社会力量、社会资本纷纷投入非遗保护实践中来;(5)研培计划提升了非遗项目的可见度和传播力,推动了各级非遗保护工作的落地、落实,更推动了非遗保护工作横向发展和纵向延伸,形成了一批新的工作抓手;(6)研培计划关注和带动了非遗传承人这一特殊群体的生存、就业与发展,有效地促进精准扶贫、社区发展与乡村振兴的工作集成与融合,在一定程度上呼应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可持续发展目标中的相关指标。
研培计划对参与院校的反哺作用也很明显,它提升了参与院校在非遗保护方面的研究水平,促进了其相关学科和专业的建设,广泛惠及参与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生实习实践,并大大提升了参与院校的社会服务能力,推动很多院校与项目所在地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了长期的发展合作关系。部分院校通过参与研培计划,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非遗传承个体成长的助力者、相关项目保护的参与者、社 区发展的推动者、文化传承创新的践行者,当然更是大大推进了他们的非遗理论研究。
实践表明,研培计划对参与各方从多个方面、不同维度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其影响和作用具有可持续性,不仅是眼下的,更是长远的。一个值得称道的项目,必须在几十年以后,还能让亲历者认为自己曾经在其中受益。目前来看,研培计划已打通和链接了上至国家战略、缔约国职责,下至个体发展、社区参与、乡村振兴等各个层面的工作,探索解决了非遗保护中的诸多难点问题。
随着研培计划的实施,国家启动了《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在对传统工艺类和传统表演类两个非遗项目实施研培计划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用传统工艺助力精准扶贫,建设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相关举措。之所以能将非遗工作和脱贫攻坚结合在一起,正是因为我们已经实施了研培计划,有了接受过研培的10万人次的学员队伍,培训一人带动一方,非遗教育的巨大力量就体现出来了。就此而言,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是非遗保护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的工作。也正是在研培过程中,我们进一步确立了非遗保护原则,即坚持“见人见物见生活”“融入现代生活,弘扬当代价值”以及注重实践、尊重传承人群的主体地位和权利等基本理念。
三、余论
我们深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是做好非遗保护的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指出,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要有高素质人才队伍;要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要探索中国特色的学徒制,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要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推动乡村的人才振兴。在上述国家重大战略中,非遗都可以发挥积极作用。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需要更多的非遗专业人才加入到非遗保护队伍中来,而大学应该通过学科建设,发挥学术资源优势,为非遗保护提供更多的支持。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56所大学设立了文化遗产专业,而非遗专业的硕士点和博士点仅各有一个。鉴此,我们提出要加大对非遗师资的培养力度,支持在职业院校开设非遗保护专业课程,支持加强高校非遗学科体系和专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院校自主设立博士点,建设一批国家级非遗研究基地、国家级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让我们共同期待非遗相关学科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来源:《民俗研究》, 作者:王晨阳,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